问:你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去向如何? 答:我校毕业生就业以“双向选择,择优推荐”为基本原则。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、学以致用的原则,通过政府和学校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,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。师范本科毕业生推荐到初、高中任教;小学教育本科毕业生推荐到小学任教或从事教学管理工作;非师范类毕业生推荐到省内外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工作,也可以灵活就业。